百科知识 > 法律知识 > / 正文
(2021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危险废物
第四章 其他固体废物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纳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能源、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二章 工业固体废物
第六条 矿山、电力、冶金行业等企业应当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粉煤灰渣、赤泥、镁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鼓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
鼓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规划建设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第七条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能源等主管部门制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鼓励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房屋建设等领域使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
鼓励科研单位与资源化利用单位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
第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项目设计要求,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条 对属性不明、无法判定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由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有关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对因原料、工艺改变可能导致属性发生变化的固体废物,应当及时委托有关技术鉴定机构鉴别。
第三章 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许可证。
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和环境污染事故等事项,保存环境监测记录等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报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2021年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1年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1年4月14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 详情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最新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最新【全文】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详情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修正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修正【全文】 (1998年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详情
猜你喜欢
- 03-03 2021年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 03-03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最新
- 03-03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修正
- 03-03 2021年酌定从轻处罚行为有哪些?如何区分
- 03-03 2021年不满十八犯罪如何处罚?不满十四周
- 03-03 2021年最新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司法解释
- 03-03 2021年最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 03-03 2021年孩子探视权多久一次?哪些情形允许
- 03-03 驱逐出境的人还可以回来吗?2021年驱逐出
- 03-03 2021年宅基地可以买卖吗?转让倒卖宅基地
- 04-11最新企业借款合同范本
- 04-11最新车库买卖合同范本
- 04-11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全文
- 04-11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全文
- 04-112021年最新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 04-112021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及
- 04-11税务总局出手!今天起社保交由税务部
- 04-11签订空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签了空
- 04-112021诈骗罪追回的赃款怎么处理?诈骗罪
- 04-11办公楼租赁纠纷该如何处理?办公楼租
- 04-11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全文
- 04-11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如何认定?2019遇到医
- 04-11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有哪些区别?合同
- 04-11最新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04-11辽宁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多少?2019辽宁
- 04-11网上贷款纠纷如何处理?还不起怎么办
- 04-11打架报案后怎么处理?打架报案有时间
- 04-1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
- 04-112021赌博罪处罚金一般是多少?最新赌博
- 04-11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2021最
- 04-11醉驾可以判缓刑吗?2020最新酒驾醉驾修
- 04-112021年最新抢劫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 04-11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附交接清单
- 04-11女子做2000元的美容手术后进ICU 治疗费
- 04-112021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离婚时
- 04-11最新汽车买卖合同范本
- 04-112019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 04-112021年最新挪用特定款物罪司法解释及
- 04-11法院判债务人一般多久还钱?债务人无
- 04-112021年最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